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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学费代偿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

作者:学生工作处时间:2013-12-19点击数:

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学费代偿办理要求及注意事项:

一、请办理的同学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材料

1、教育信息网上下载的代偿学费申请表,1份(原件)

2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;

3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;

4、就业单位出据的在岗证明,尚在公务员或村官培训阶段的需公务员培训中心开据的证明(一份);

5、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(需注明服务时间,不得少于三年);若为特岗教师或公务员的,提供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(一份)

6、在校表现(分院出据、一份);

7、成绩单(教务处出据,一份);

8、学费发票(原件,若丢失到计财处办理)。

9、代偿学费申请表,1份(原件)

10、身份证复印件1份;

二、符合条件办理好的同学请加入QQ群(三者加入一个即可):

1、17033863

2、153493108

3、8102385

三、各位同学请注意:

1、凡材料经审核合格的同学,将于次年的6月份做在职在岗调查,调查要求及会在qq群里公示,届时请同学们关注,在职在岗调查表是返还学费的依据,请同学们高度重视。同时,提醒各位同学,代偿学费时间较长,大约在一年之后才能将款项打到教育厅为同学们办理的银行卡里。所以,在此期间,请大家不要催问,按老师的要求及时交材料。

2、同学们的电话不要更改,以免产生联系不到的情况,导致无法发放款项。

四、各分院审核材料时请注意:

1、请督促学生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好;

2、兵团就业的不在代偿范围之内,请兵团就业的学生咨询就业当地的兵团教育部门;

3、请分院老师审核务必是在基层就业,不是在基层就业的不予受理,就业期限至少三年;

4、填写就业单位地址时应按照xxx地、州xxx县(市)xxx乡(镇)xxx村(站所);乡镇名称应以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划分简册》为准;不得以xxx县二十五中学形式,应写明该中学或小学或单位在哪个乡、镇。 (以往存在的问题:xxx县十七中学)。

必须如实填单位名称。如:xxx市xxx县xxx乡(镇)xxx单位。(以往存在的问题:xxx县xxx乡)

5、本年度仅受理2013年毕业生。

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二○一三年十二月

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:0994--2702663  2702920